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播音与主持类考试科目
(1)指定稿件播读(160分)。考生当场随机抽题,内容包括新闻稿件或文学作品,时间1分钟。
(2)即兴评述(120分)。考生当场随机抽题,限2分钟内完成。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。
(3)特长展示(60分)。展示内容可以是自备稿件朗诵、模拟主持、舞蹈、声乐、曲艺、器乐等,时间1分钟。如需乐器须考生自备。
(4)综合面试(60分)。考官问答,时间1分钟。
▲考生如需音乐伴奏,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,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。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音、录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。考生不得带浓妆进入考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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