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为抚州市属公办本科高校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和江西省人民政府、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结合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发展实际和需要,东华理工大学与抚州市人民政府协商,同意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为抚州市属公办本科高校,并于9月14日向省教育厅提交拟转设申请。9月30日,江西省教育厅组织转设考察专家组一行七人来院考察指导转设工作,专家组通过听取转设汇报、实地考察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院转设工作进行全方位考察论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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