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录取规则
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
录取原则:承认联考、按专业成绩录取
专业成绩相同: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、色彩、速写;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,则文、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确认名词,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综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。
要求:文化,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合格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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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
录取原则:承认联考、按专业成绩录取
专业成绩相同: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、色彩、速写;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,则文、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确认名词,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综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。
要求:文化,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合格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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