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福建省本科B批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录取规则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:
录取原则: 按综合分录取。
综合分公式:考生文考总分(含固定照顾加分)40%+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.560%。
综合分相同:
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、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;
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、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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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原则: 按综合分录取。
综合分公式:考生文考总分(含固定照顾加分)40%+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.560%。
综合分相同:
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、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;
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、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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