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福建省本科B批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
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:
录取原则: 按综合分录取。
综合分公式:美术省级专业统考分1.5﹢文考总分(含固定照顾加分)0.4
综合分同分:
美术类(文史)按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数学、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。
美术类(理工)按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。
【2016福建省本科B批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】相关文章:
★ 福建省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“一档多投”录取模式改革
- 上一篇:2016北京工业大学录取规则
- 下一篇:2016福建省本科B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