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大学2016年省外音乐类考试科目
1.考试科目
专业 | 初试科目与要求 | 复试科目与要求 | ||
科目1 | 科目2 | 科目1 | 科目2 | |
音乐学 | 乐理 (笔试) | 声乐演唱、器乐演奏: 1.声乐:专业艺术歌曲或民歌两首; 2.钢琴、弦乐、管乐:音阶、琶音、(弦乐: 双音三六八度)、练习曲一首; 3.民乐:练习曲一首、自备乐曲一首; 4.打击乐:小军鼓轮奏以及打击乐类的作品。 | 视唱练耳 (两个升降号之内) | 面试: 1.声乐:考钢琴演奏或其他才能; 2.钢琴、弦乐、管乐:自备乐曲(一个乐章)、视奏; 3.民乐:自备乐曲一首(演奏与“科目一”不同的曲目)、视奏; 4.打击乐:演奏与“科目一”不同的曲目。 5.回答音乐知识及音乐相关的文化知识; |
备注:1.考生须自带乐器,学院备钢琴、贝斯、定音鼓、马林巴;
2.声乐演唱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谱,可以自带伴奏,也可以提出由校方老师伴奏。
2. 专业校考成绩计算方法
(1)专业校考成绩计算
专业校考成绩=初试成绩50%+复试成绩50%
(2)专业初试成绩计算
初试成绩=乐理50%+演唱、演奏50%
(3)专业复试成绩计算
复试成绩=视唱练耳40%+面试60%
其中:视唱练耳成绩中视唱部分占70%,听音部分占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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