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
1.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
具体专业要求:
l 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;
l 报考表演专业、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 5.0 以上(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 4.8 以上, 新视力表)。无肢体畸形,体表无疤痕、纹身、胎记及皮肤病;
l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、摄影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 5.0 以上(经矫正 4.8 以上,新视力表) 且无色盲、色弱;
l 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、录音艺术专业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、动画专业的考生,均要求无色盲、 色弱。
2.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
(1)未取得 2016 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; (2)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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